XXXXX有限公司关于车辆交通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外部环境和企业发展变化的需要,提高公司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有效车辆各项费用,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的实行范围仅限于XXXXXX正式聘用员工,有正规驾驶执照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符合享受本办法的员工。(特殊人员或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二、 补贴标准
1、凡属本办法实行范围的人员,补助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
2、从2018年XX月XX日起,每人每月车辆补贴XX元。
三、 车辆产权归属
已购或自购自备车的员工,该车产权必须是本人,并在公司备案。
四、 车辆月使用补贴管理
1、已购自备车的,每月车辆补贴在次月随员工工资一起发放。
2、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五、 申请程序
1、所有适用本办法需享受车辆补贴的,从本通知正式发布后可享受补贴。
2、享受车辆补贴的人员,当月需在月底之前,将足额正规的燃油送至办公室,未能按照规定时间送交燃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当月车辆补贴。(燃油日期必须是享受车辆补贴当月的日期,否则无效)。
3、办公室审核燃油金额与日期,随考勤统一转至财务部,由财务部核算在当月工资中。
六、 车辆管理
本办法执行后,已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用车时必须坚持以服务工作为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加强公司对内对外的办公形象为根本原则。办公用车管理具体如下:
1、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必须坚持车辆以服务工作为原则,公司确需派用享受车辆补贴员工车辆的,该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享受车辆补贴的员工日常工作中(除外出人多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再派车。
3、确因工作需要出常州市的长途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车辆补贴根据实际情况报销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
4、在用车期间,车辆发生违章,肇事,罚款等,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其他
1、公司公车需外派的,需统一提前报备至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用车。使用公车人员需注意安全用车,及时归还车辆和汽车钥匙。
2、车辆补贴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逐年调整,本办法自2018年XX月XX日起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2018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