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拓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划拓汽车网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一) 坚持经费管理原则。工会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独核算。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审定的预算,由学院工会“一支笔”审批。

(二) 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三)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方面。

(四)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五)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七) 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开支;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 会员会费收入。凡我院工会会员,均须依法按月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按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由财务处每月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拨交院工会。

(二) 行政拨交经费。学院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所划拨的经费,上缴上级工会后所返还的50%。

(三) 学院为支持工会开展大型活动和专项工作加拨的补助经费。

(四) 其它收入。包括上级奖励、创收、赞助、银行存款利息等。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 全院性的工会活动,包括开展教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组织参观考察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等费用;

2、 工会干部关心教职工的走访慰问等费用;

3、 组织教职工社团及组织教职工代表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文娱会演等费用;

4、 建设“教工之家”费用;

5、 组织新会员培训和工会干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费用;

6、 评选表彰奖励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等费用;

7、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费用;

8、 院工会日常办公开支等费用;

9、 接待上级工会、兄弟院校来宾及对外交往等费用;

10、 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以上经费数额开支较大时,均需申报具体费用开支情况,提交院工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报销办法。经费报销一律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填写“四川学院经费报销单”,附物品清单凭据,到院工会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 院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受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每年向会员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