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拓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专项扣除重新申报流程

专项扣除重新申报流程

来源:划拓汽车网

法律主观:

个税专项扣除的申报途径包括单位办理申报和个人自行申报。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进行扣除。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