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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债权人怎么去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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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与证据;

(2)债权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3)债务人最新工商登记单;

(4)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等情况;

(5)债权明确无争议的证据,如生效裁判文书等;

(6)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7)债务人的办公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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