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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女方提出离婚孩子要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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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归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应被尊重。

法律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最佳利益、父母的能力和意愿、亲子关系的稳定性等。通常,倾向于保持孩子与双方父母的密切联系,并鼓励双方共同决策孩子的重要事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能会委任一个的监护人,以保护孩子的权益。在决定抚养权和监护权时,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健康和幸福,确保他们得到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分的关爱。最终的决定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子女的问题,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条件和意愿,以及子女本人的意见。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处理抚养权和监护权问题时,始终以保护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得到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充分的关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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