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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证明办理需前往民政局的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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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证明办理流程及条件: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村委会或事处开具贫困证明,再到乡镇和民政部门盖章。困难情况包括: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人;失业且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职、下岗或退休人员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证明需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并经事处或村委会核准。

法律分析

贫困证明不是去民政局办理的,而是到事处进行办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核准。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所家庭经济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核准。

结语

贫困证明的办理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前往村委会或事处出具证明,然后再去乡镇和民政部门盖章。此外,需要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以及困难原因和程度等情况。经济困难的情况包括无生活来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未能重新就业、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证明材料根据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然后报事处和乡核准。请注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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