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事案件是指犯罪情节严重的案件。主要包括危害、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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