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 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第十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二十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性,由业主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
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 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4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
5.
6.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 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武汉世纪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此协议作为乙方与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时之附件,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写字楼物业基本情况
1、承租区域位置: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原项目名称为:龙王庙商贸广场B区)B区楼号,面积㎡(本面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赁合同约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业管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延时空调费等费用。
2、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每次应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于支付下列但不限于下列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乙方专用的外墙店招和外墙广告位照明用电);物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公共设施设备(空调主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外围公共照明等)的运行、维保费等。
3、其他相关费用:
3.1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2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3.3空调延时服务费: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标准物业服务。如乙方实际享受的空调服务超出约定时间,乙方须缴纳空调延时服务费,费用标准为0.2元/㎡/小时,面积按乙方所在楼层总面积计算,该延时费用在乙方缴纳当期物业管理费时一并向甲方缴纳;
3.4代收代缴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等项目的费用代收代缴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代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经营用水、经营用电。
注:装修期水电费收取标准按《装修手册》执行,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经营用电收取标准。“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将根据国家能源价格变化而作调整。
4、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调整根据甲方服务管理状况并经过相关程序进行。
三、物业服务内容
1、写字楼共用部位的维修和管理
包括写字楼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走廓通道等相连部位。
2、写字楼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空调、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5、公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5.1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2公共区域内绿植、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维护
6.1维护公共经营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门岗、巡逻等;
6.2交通与车辆停放、进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监控与安全管理。
7、其他服务
7.1商户装饰装修管理:详见《商户装修手册》之规定;
7.2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等服务;
7.3受理租户的报修报建,并及时处理;
7.4建立健全并管理租户的物业档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写字楼及维修管理
1.1写字楼内有明显标志和引路方向;
1.2写字楼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98%,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3写字楼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档案,随时可查。
2、写字楼设施设备管理
2.1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2.2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施设备齐全,使用功能齐全;
2.3消防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4公共配套设施完好。
3、写字楼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智能监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3.3保持消防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消防广播报警系统)。
4、写字楼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1对写字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与循环保洁;
4.2对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3公共区域内合理摆设绿植、花木。
5、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处理严格按照《客户报修管理办法》执行。
6、写字楼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6.1空调供应时间与临界温度的规定
6.1.1起供时间:按合同规定执行。如遇明显气候变化将适当调整;
6.1.2起供临界温度:夏季最高气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气温10℃以下时为空调起供温度(以天气预报温度为依据)。
6.2临时加班使用空调规定
6.2.1如租户在正常办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内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2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6.2.2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调供应(须4小时以上),应提前1天(或8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办法计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确保乙方经营环境的稳定与经营秩序的安定;
1.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1.3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装修制度的行为;
1.4依据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1.5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或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6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行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行情况说明;
1.7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共设施的使用功能;
1.8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9保证按以上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确保乙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甲方按服务协议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2.2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和由甲方代收代缴的水、电公共事业费用;
2.3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应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商户装修手册》相关规定,不得在“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
2.5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如果乙方要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应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和全套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后方可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9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保险
乙方租赁区域内人身及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缴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缴付,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相关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甲方除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改动,乙方须按给原建筑物造成损失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清理费;
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此服务协议,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参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合同与本协议均未规定的事宜,应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协议共5页,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公章:乙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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