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太阳能新中标企业:
近期经商务部开标,我省又有36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产品型号中标。为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迅速开展,尽早组织太阳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销售,现对此类企业开展销售网点备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产品中标的36家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务必在4月27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备案资料。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简介、管理水平、经营状况、售后服务能力、吉林省销售网点情况、在吉林省销售情况);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方案、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吉林地区家电下乡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等;企业相关证书;相关附件,包括:销售网点名册(网点名称、地址、面积、负责人、员工数量、联系方式、能否开具税务、能否电脑联网、企业与网点的关系等)、售后网点名册(售后服务商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专业安装与维修人员名册、技术证书等。上述材料经省商务厅审核确定后持综合处开具的《关于XXX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函》到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备案。
二、各太阳能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2)必须具备开具税务的条件并照章纳税;(3)必须具备销售信息审核录入系统条件;(4)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的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5)必须配备专业的安装、调试及维修人员。
三、各中标太阳能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备案时必须持《关于XXX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函》复印件、与当地财政部门签订的直补协议、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销售网点与本企业签订的协议(直营店不需提供)到网点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县(市、区)商务部门在接到备案申请后要力争做到即来即办,却有特殊情况的也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吉林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