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中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危害性、相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