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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有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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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自已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自愿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

(一)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即该房屋所在地)管辖。

(二)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三)注意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相关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相关规定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

二、发生房产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一)房屋产权凭证;

(二)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三)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四)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五)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六)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七)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八)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九)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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